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院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武汉物数所于近日组织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实现了党风廉政责任与反腐倡廉责任同步传递、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范围全覆盖。
今年3月底,武汉分院院长和党组书记与武汉物数所党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与所长签订了《反腐倡廉责任书》。随后,所党委于2015年5月4日正式印发《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暂行)》。经过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修订等环节,研究所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制定了个性化责任书,共分为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管理部门负责人、研究/支撑部门负责人、控股公司、支部书记、课题组长等7大类。其中,党委委员、支部书记主要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强调对党员的纪律监督和思想教育;部门和课题负责人主要履行反腐倡廉责任,强调对业务事项审批权限的监督管理。同时,责任书中对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如在部门责任书中,部门正职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副职及主管承担分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党委书记与联系支部的党委委员同时与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在6月26日召开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大会上,纪委书记喻明同志主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启动仪式,所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代表、课题组长代表分别在仪式上签字。党员大会现场签订责任书,不仅强化了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也强化了每一位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各类个性化责任书已于近日全部签订完成。
武汉物数所全体党员干部将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开创研究所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研究所健康持续发展和“率先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营造和谐奋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