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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物数所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
2019-02-25 | 编辑: | 【  】【打印】【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白春礼院长的指示和《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武汉物数所于2019222日组织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部(中心)主任参会,会议由罗志强所长主持。 

  罗志强指出,自2009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普查,尤其是2013年八项规定出台后,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小金库治理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现实要求,也是研究所近年来反腐倡廉的一项重点工作。 

  资产财务处主管苏玉兰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历史情况及现状, “小金库”的形成来源和各种表现形式。并就上级部门对本次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以及我所“小金库”专项治工作的责任部门、开展情况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作了详细汇报。 

  所长助理/纪检审办主任孙智波认为,“小金库”作为研究所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反腐倡廉的关键一环、财经纪律的落实点,应当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觉;各部门需对“小金库”的概念充分解析,强化认识。他同时指出,“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要划分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常抓不懈。 

  最后,罗志强对本次会议做了重要总结。罗志强强调,本次自纠自查工作明确要求各单位所长和党委书记要亲自牵头主持工作,充分说明了院领导对本次“小金库”自纠自查工作的重视程度。随着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及财经制度的规范,私设“小金库”行为的性质界定,由最早的违规行为变化为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罗志强指出,无论为公为私,只要是侵占、截留单位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帐内,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以及违规套取单位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范畴。 罗志强要求,各部门要明确私设“小金库”的责任划分,各部门负责人在今后工作中需提高认识,开展自查,长效监督,警钟长鸣,严防“小金库”的出现,同时严防“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科研业务活动中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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