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所文明建设与创新文化建设的管理,提高创建文明单位与创建创新文化先进团队工作(以下简称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进一步调动我所职工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所职工的文明素质,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精神和我院创新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教育为主旋律,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文明素质为重点,以多种形式的群众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为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提供重要的保证。
2、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由所长主管,在党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所文明建设与创新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日常工作。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单位与社区相互配合。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检查落实创建工作计划。党委坚持把文明建设与创新文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所长坚持把文明建设纳入任期目标责任之中,从而进一步强化研究所双文明建设的“责任管理体系”。
3、创建和评选活动,一般以研究室、职能部门、公司为创建单元。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好创建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必须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
4、文明单位建设必须以科研工作为中心,科学研究必须围绕科技创新的总目标,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加强原始科学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努力为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作出三性贡献,取得卓越的成果;管理、后勤等部门工作必须努力为科研工作服务,提供卓有成效的保障条件和工作环境。使我所的两个文明建设不断创新,创新文化建设不断“往高里提,往深里去”,使文明单位与创新文化建设不断攀登新台阶。
二、文明单位(创新文化先进团队)主要标准
5、所级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标准
(1)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及科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真抓实干,廉洁奉公,充分调动本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成效显著,业绩突出。
(2)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党支部积极参与部门(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围绕科研、支撑、管理、经营等中心业务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两个作用”发挥得好。
(3)讲科研道德,工作质量好、效率高,有良好的风气。出成果,出人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有计划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重视职工队伍思想建设,联系实际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艰苦创业精神等教育,积极开展学典型、学先进的活动,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团结互助,爱岗敬业,提高全体职工的整体素质。
(5)能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确保科研和生产安全。科研、工作、生活秩序良好,无重大经济和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无赌博现象,无计划外生育。
(6)能认真组织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干部职工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技术革新,创收节支有成效。注重智力开发,文化生活活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7)环境整洁,绿化美好,职工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
(8)创建活动的组织机构健全,创建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任务落实,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6、所级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标准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讲究职业道德,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所室集体活动,团结同志,工作勤奋,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3)热爱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执行党纪国法和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努力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科研管理,党政后勤工作岗位上,努力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任务,工作量饱满,质量好,成绩优异。
7、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或个人):
(1)领导班子不团结,有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的;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治安事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4)出现其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5)参与赌博的。
三、评比内容程序和方法
8、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文化建设)两大部分。每年评选一次。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或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必须在各处室群众评选的基础上,由处室与党支部共同拟写申报材料,由所精神文明(创新文化)建设办公室会,呈报所精神文明(创新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四、奖 惩
9、凡被命名为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新文化先进团队)或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授予奖状和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10、各处室要把建设文明单位的成绩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11、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出现否决条件范围外的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限期整改,期满仍未达标或逾期不报将取消荣誉称号。
12、凡违反有关管理办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五、附 则
13、各处室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方案。
14、本办法由所精神文明(创新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