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博士后研究队伍,经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科物数字〔2010〕72号)中规定的统招在站博士后人员待遇做出如下调整:
1、新增住房补贴400元/人月,由研究所负担,随工资按月发放。
2、对在我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的外籍博士后人员可采取协议津贴,所需费用从课题开支。
以上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