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为了方便毕业研究生顺利离所,现将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所手续的内容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所手续的内容
1、 研究生完成毕业答辩后,提交相关毕业材料(内网下载),自行下载并打印《离所清单》。按《离所清单》的要求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所手续,《离所清单》需交研究生处。
2、毕业生签好就业协议后及时交到研究生处,以便尽快办理报到证。
3、毕业时需按规定完成毕业生就业信息填报工作,落实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接收地。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一个月内(以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准)提交离所清单、调档函(档案迁出申请书)等相关离所证明。
《离所清单》是毕业生到研究生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凭证。
二、注意事项
1、研究生本人在填写相关表格时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毕业生手续齐全完整后研究生处方可以进行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邮寄档案等工作。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档案接收单位的,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档案、户口寄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档案丢失、损坏等所有责任。
以上手续务必要求自己本人办理,若因特殊情况不能领取,需要找人代领的话,需提供委托书、领取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毕业生全部离所续办理完成时,应该拿到的材料为:1.毕业证书;2.学位证书;3.报到证;4.户口迁移证(如果曾经将户口迁至我所);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是党员或预备党员)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