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所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院发培字〔2009〕78号)要求,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特别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基本目标如下:
(一)进一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科研道德。
(二)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 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一)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因论文难度大或科研任务的需要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二) 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因论文难度大或科研任务的需要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三)提前或延迟毕业均应在毕业时间前半年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所领导批准。
三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应用数学
1. 非线性偏微分方程
2. 泛函分析及其在量子信息中的应用
3. 非线性动力学
4. 复几何与可积系统
5. 离散动力系统与数据分析
原子与分子物理
1. 原子分子的强外场效应
2. 原子分子结构与碰撞
3. 冷原子与量子信息
4. 囚禁离子与精密谱
5. 原子频标原理与技术
6. 分子光谱与动力学
7. 激光光谱与应用
8. 表面原子分子化学物理
无线电物理(核磁共振波谱与成像)
1. 核磁共振理论与方法
2. 磁共振成像理论、方法及生物医学应用
3. 蛋白质结构与功能的核磁共振研究
4. 功能材料和多相催化的固体核磁共振研究
5. 计算化学与分子模拟
6. 生物波谱分析及代谢组学研究
分析化学
1.生物分子结构与功能波谱分析
2. 先进材料结构与功能波谱分析
3. 活体磁共振波谱与影像分析
四 培养方式
(一) 博士研究生培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时间为一年;第二阶段为科研实践阶段,时间为两到五年。确因出色完成课题和论文工作,符合答辩要求,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提前答辩。
(二) 公共学位课由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教育基地讲授与考核;专业课由学科组织授课与考核。
(三) 科研实践:课程学习结束后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
五 课程体系及学分
(一) 博士研究生最低应修满1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4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硕博连读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5学分。
(二) 博士研究生具体的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 7学分
(1)英语(博士) 3学分
(2)马克思主义理论 4学分
公共学位课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教学。
2.专业必修课 4学分
(3)基础理论课 2学分
(4)专业课 2学分
博士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由博士生导师确定,学科组织考核。基础理论课学习采用指定教材,以自学、讲授、讨论等方式进行,专业课可采用阅读本学科最新专著和文献、参加高层次学术活动、讨论、报告等方式进行。
六 必修环节及要求
博士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5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重要阶段。它既是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融汇贯通和应用,又使研究生的实践工作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论文开题报告则是保证论文进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保证论文工作的质量,现提出博士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一)博士论文开题报告(1学分)
1.研究生在选题、调研并了解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之前必须向研究生部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课题来源(国家、教育部、省、市、自选)、选题依据,应着重说明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课题进行的途径和最终目标。
②调研中有否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新观点、新假设等,进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③课题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和手段,完成论文的实验条件等。
④研究过程中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⑤论文工作量。
3.开题报告一般在入学后的第2学期进行。
4.开题报告的审定小组一般由该学术领域的3-5名正高职称人员组成,开题报告在各研究室内进行。
5.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者,在1-2个月内可补做开题报告。
(二)中期考核(2学分)
1.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要对博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态度以及下一步打算等进行全面考查。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中期检查完成时间是在第5学期,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3.中期考核的审定小组一般由该学术领域的3-5名正高职称人员组成,中期考核在各研究室内进行考核。具体规定参见《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规定》。
(三)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参加社会调查和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1.学术报告1学分;
2.社会实践1学分
七 相对标准考核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行奖励与淘汰相结合的原则,以激励研究生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委和中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我所研究生建立中期考核筛选分流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中期考核不合格,可以在一年内重新申请一次考核。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终止学业,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思想品德较差、组织和学习纪律松弛、表现不好,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已不宜继续培养为高级专门人才者。
2.学位课程成绩有两门不及格;或学位课程成绩一门不及格,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3.无特殊原因,在第4学期末未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者。
4.在课程学习和文献阅读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差,明显缺乏自学能力者。
5.中期考核两次不合格者。
八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是检验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最重要的标志。博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达到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受并发表的水平,或被相关部门认可,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表明作者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在本研究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学位论文完成后,应交导师和指导小组审阅通过。 4.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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