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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项目说明
一、奖学金构成说明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两种。其中,全额奖学金指学生在学习期间获得包括学费全免、免费住宿和生活费补贴的全额资助。根据我院特殊两段式的培养模式,上述全额奖学金中的学费和住宿由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分段提供,即全额奖学金获得者在研究生院学习期间,研究生院免除其学费并提供免费住宿,在培养单位学习期间,培养单位免除其学费并提供免费住宿。另外,全额奖学金获得者的生活费补贴由研究生院予以支持。部分奖学金指获得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两项,或者指学费的部分免除。

二、奖学金评审说明

为鼓励各培养单位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研究生院对奖学金中学费和住宿的评审原则为一是尊重培养单位的意见, 二是原则上为培养单位提供匹配资助,即如果培养单位同意学生在培养单位学习期间部分或全部减免学费并且(或者)提供免费住宿,研究生院则采用与培养单位一致的方式给予学生在研究生院学习期间的支持,即减免同样的学费并且(或者)提供住宿(在有空房的前提下)。

三、生活费补贴说明

由于奖学金经费有限,同时也为了支持尽可能多的学生,生活费补贴的金额调整为博士生1,200/月,硕士生1,000/月。同时因为申请者日益增加,生活费补贴申请竞争也日趋激烈,并不能保证所有申请者都能获得批准。生活费补贴如不能获得批准,培养单位也可自行承诺向学生提供生活费补贴(可在申请表中相应栏目标明),额度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四、奖学金申请时段说明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各单位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还不能严格做到按学期入学,从而使奖学金在申请时段上无法做到统一。这为申请和评审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为简化工作,奖学金的申请按照学生实际在学的学年度进行,即在申请表上不再填写具体申请时段(如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而改为按照实际在学的第几学年度申请奖学金,如某学生3月份入学,对他来说第一学年度的奖学金即从该年3月到次年2月。研究生院将只按年度给培养单位拨款。

今后奖学金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时间如下:每年45月,各单位将奖学金申请表和年度评审表及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56月研究生院组织奖学金的评审,7月报中国科学院审批并公布结果,9月份将年度评审通过者的奖学金拨款至相关培养单位。对于新入学的学生,培养单位须在其报到注册后向研究生院提供确认件,研究生院收到确认件后进行拨款。

五、奖学金申请期限的说明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奖学金支持的期限为硕士生1—3学年,博士生1—3学年。在校实际学习期限超过上述年限的学生将无权继续申请。

六、进修生奖学金申请说明

因奖学金整体经费有限,同时申请者数量日益增加,研究生院奖学金中的生活费补贴将不再支持进修生而只支持学位生。不过进修生仍可继续申请学费减免和住宿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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